进口有色金属检验监管指南

铜是人类最早发现并使用的金属之一,它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公元前4000 年~5000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在我国夏朝时铜器制做使用已经规模化。目前中国是世界第一大铜消费国,但我国铜储量和品位都不高,因此需要从国外进口。
铜矿主要包括硫化铜矿类和氧化铜矿类,天然铜矿品位较低,往往需要对天然铜矿浮选或其他方法进行选矿富集,形成铜精矿。目前我国进口的主要为铜精矿和少量铜原矿。根据国家标准YS/T 318-2007要求,铜精矿按质量计算铜含量不应低于13%。
一、铜矿进口应如何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意》(2021年)要求,进口企业在填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时需规范填报以下要素:
(1)品名;(2)加工方法(破碎、磨碎、磁选、重力分离、浮选、筛选等);

(3)成分含量;

(4)含水率;

(5)来源(原产国及矿区名称);

(6)签约日期;

(7)定价方式(公式定价、现货价等);

(8)需要二次结算、无需二次结算;

(9)计价日期;

(10)有无滞期费(无滞期费、滞期费未确定、滞期费已申报)。

海关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产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要求报关时必须申报检验检疫呦!!!
二、海关对进口铜矿如何开展检验监管
品质及环保检验要求:根据《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GB 20664-2006)要求,对进口有色金属矿产品均须进行放射性检测,并且需要现场开展疑似固体废物现场排查、夹杂物及禁止或限制入境物检查和铜含量检测等。

如果进口的是铜精矿,海关还须根据《质检总局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关于公布进口铜精矿中有毒有害元素限量的公告》(2017年第106号)要求,对有毒有害元素限量进行环保项目检测,符合含量要求才可进口。
温馨提示
在国际贸易中,铜精矿贸易结算分为装港结算和卸港结算。由于铜矿货值较高,发货人受利益驱动往往选择装港结算,但存在品质低劣、以次充好的贸易欺诈风险。因此建议国内收货人签订合同时选择卸港结算,以防止国际贸易欺诈行为和经济损失,从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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