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预包装食用油你需要知道的清关知识

食用植物油是我国重要的大宗进口食品,作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其质量安全关系到百姓民生。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对于保障消费者安全、维护市场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保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海关严格管控进口食用油检验检疫的每一个环节。

进口商备案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向海关备案。

报关资料审核

对进口商提交的进口食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以及随附的合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随附合格证明:

(1)申报为转基因的植物油: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指定项目检测报告;

(2)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再次进口时,应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进口商经风险分析确定的重要项目和海关指定项目的检测报告;

(3)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

(4)首次进口预包装食用植物油,应当提供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5)上一批次进口食品的销售记录(非首次进口);

(6)产品标签标示“有机”的进口食用植物油,必须提供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7)按照风险预警要求需提供的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现场查验审核内容

如现场查验,关注以下内容:

(1)进口食品是否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

(2)包装和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3)货证是否相符;

(4)标签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

(6)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

(7)核查产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审核合格证明材料:合格证明材料是否对应本进口批次;是否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检测结果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完成进口和销售记录

进口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海关对进口和销售记录情况定期开展核查。

责任约谈和产品召回

海关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进口商或代理商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进行约谈。

进口商发现其进口的食用植物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召回,进口商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海关报告。

 

进口冰淇淋要注意什么?

近年来,越来越多国外品牌的冰淇淋进入国内市场,丰富了人们的选择。那么,冰淇淋进口有哪些流程和注意事项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冰淇淋属于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是指以饮用水、食糖、乳、乳制品、果蔬制品、豆类、食用油脂等其中的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经配料、巴氏杀菌或灭菌、凝冻或冷冻等工艺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食品,包括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甜味冰、食用冰等。

02进口冰淇淋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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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那些事儿 (下)

四步教你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该怎么看

一、看项目是否齐全!!

食品名称

配料表(原料与辅料)

净含量(规格)

进口商/经销商/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生产日期

保质期(豁免食品除外)

贮存条件

原产国/原产地

营养标签(豁免食品除外)

二、看关键点是否清晰明了!!

01 食品名称

反应食品真实属性。

使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

可以标明制作方法。

02 配料表

引导词“配料”或“配料表”(食醋、酒、酱油等可以使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

按照加入量递减顺序排列(添加量不超过2%的可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03 净含量

与食品名称同一版面展示。

净含量、数字、法定计量单位三要素齐全,准确。

净含量字符最小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04 进口商/经销商/代理商信息

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至少标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政地址、网络联系方式、与地址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邮政编码或邮箱号)中的一项。

05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按“年/月/日”顺序标示,如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实际标示顺序。

“见包装某部位”需写明具体部位

06 贮存条件

建议标示引导词“贮存条件”“贮藏条件”“贮藏方法”等。

根据食品实际保存条件进行标示,如“常温保存,开封后需冷藏”。

07 原产国/原产地区

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包括包装(或灌装)国家或地区名称。

08 营养标签

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营养成分表有表头,强制标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含量值及其NRV百分比。

豁免标示营养标签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包装总表面积≤100平方厘米或最大表面面积≤20平方厘米的食品;

——现制现售的食品;

——包装的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三、看其他强制标注内容是否标示清楚!!

 

01 辐照食品:

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

经过辐照处理的配料,应在配料表中标明。

02 转基因食品:

按照货物实际进行申报。

其相关标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看推荐标示内容!!

1.食用方法:

根据产品需要,可标示容器的开启方法、使用方法、烹调方法、复水再制方法等对消费者有帮助的说明。

2.致敏物质:

含有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制品,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名称,或者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那些事儿 (上)

近年,来自全球各地的美食种类日益增多,热销国内市场。消费者接触的很多都是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标签作为产品信息展示的载体,在指导消费者选购进口食品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天,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那些事儿。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什么是食品标签?
    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

海关总署相关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第249号令)

第三十条: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第七十条:海关在进口预包装食品监管中,发现进口预包装食品未加贴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进口商拒不按照海关要求实施销毁、退运或者技术处理的,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罚款。

海关总署2019年第70号公告,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提出要求。一是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海关依照相关要求进行检验,作为进口食品检验项目之一。

二是由以前的海关负责改为现在的进口商负责审核中文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口。

小贴士
建议进口商在预包装食品进口前主动向出口商索要产品原文标签及相关证明性材料,提前完成中文标签设计制作,尽量在产品入境前完成合格中文标签的施加,有助提高通关效率。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需符合哪些国家标准?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

6.相应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