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绒价格创新高?进口商如何借力合规通道锁定成本优势? 博隽羽绒进口专项

小编今天上班摸鱼的时候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

2025年11月,羽绒市场供需持续趋紧。与此同时,部分具备我国检疫准入资格的境外鸭毛原料,因其稳定供应能力,正成为国内加工企业的重要补充来源——这种跨境原料布局的背后,是一场对合规能力的深度考验。

只不过,这场“捡便宜”的游戏,没那么简单。因为海关盯着的,从来不只是价格标签,还有你那票货里到底有没有“合法身份”。

一、源头:全球羽绒版图与中国进口格局

目前,全球优质羽绒主产区集中在三大区域:

  • 欧洲:匈牙利、波兰、法国以高蓬松度白鹅绒著称,尤其匈牙利“灰雁绒”为高端户外品牌首选;
  • 东南亚:越南、缅甸、孟加拉国为主要鸭毛供应地,原料多来自肉鸭屠宰副产品;
  • 北美:加拿大、美国亦有稳定鹅绒产出,但受出口配额限制,对华出口量较小。

据中国海关总署2024年统计数据,我国羽绒类非食用动物产品进口主要来自:

  • 越南(占比约42%)
  • 匈牙利(约18%)
  • 波兰、斯里兰卡、缅甸(合计约25%)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输华羽绒原料必须来自经中国海关总署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截至2025年11月,海关总署官网“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及生产企业名单”专栏已公布137家具备输华资质的羽绒类企业,覆盖上述主要国家。

未在名单内的企业所产货物,一律不得入境

二、运输:温湿控制与防疫隔离不可忽视

鸭毛、鹅毛属于《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明确监管的I类风险产品,其国际运输需满足以下要求:

  • 包装密封防污染:须使用全新或经有效消毒的编织袋/吨袋,外包装不得有羽毛外溢、污渍或异味;
  • 运输工具清洁:集装箱须经彻底清扫,不得与活体动物、肉类、垃圾等混装;
  • 避免中转疫区:若途经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港口(如部分东欧、南亚港口),需提供全程运输路径说明,并可能触发额外检疫措施;
  • 温湿度记录(建议):虽非强制,但提供运输期间温湿度数据有助于证明原料未发生毒变或微生物超标。

三、到港:查验重点与核心单证清单

鸭绒进口属于涉检商品,海关监管严格,单证齐全与合规申报是顺利通关的核心。

1.必备单证清单

  • 基础贸易单证:商业发票、装箱单、外贸合同、海运提单或空运运单;
  • 检疫与资质单证:输出国官方出具的《兽医卫生证书》(需注明水洗温度2120°C/30 分钟)、境外生产企业海关总署注册证明、原产地证(享受关税优惠必备);
  • 品质证明文件:第三方品质检测报告,需明确绒子含量、耗氧量(≤5.6mg/100g)、清洁度等核心指标。

2.海关查验核心环节

  • 单证核查:重点核验境外企业是否列入《输华羽绒羽毛注册企业名录》,兽医卫生证书真伪及工艺参数是否合规,申报信息与单证是否一致;
  • 现场查验:检查货物包装完整性、标签规范性,核实货物外观是否干净无杂质,疑似脏污货物可能需进行固废鉴定;
  • 实验室检测:必检禽流感病原等疫病指标,同时检测清洁度、残脂率、绒子含量等品质参数,疫区来源货物一律退运;
  • 申报规范:需明确区分“羽绒“(绒子含量≥50%)“羽毛”(绒子含量<50%),二者监管要求不同,错填将影响通关效率。

3.风险等级与特殊要求

  • 未水洗鸭绒属I级风险货物,需提前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仅允许从非疫区进口,且需转运至指定加工企业监管生产;
  • 已水洗消毒鸭绒为Ⅲ级风险,无需提前办理检疫许可证,但需满足5水洗、80°C以上烘干 10 分钟以上的工艺要求。

四、国内市场行情:规模与发展趋势

中国羽绒行业正呈现稳步增长与结构性升级并行的发展态势,市场格局持续优化。

1.市场规模与产业分布

行业规模稳步扩张,2024年市场规模约620亿元,预计2030年将突破 8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在5%-7%;

产品结构以羽绒服为主导,占比超65%,羽绒被、户外睡袋等家纺及户外用品占比逐步提升,合计达35%左右;

生产区域集中于长三角、珠三角及华北地区,江苏、浙江、广东三省贡献全国70%以上的羽绒制品产量,形成规模化产业集群。

2.行业发展核心趋势

  • 高品质化需求凸显,高蓬松度、高清洁度、低残脂率的优质鸭绒供不应求,推动行业向高端化转型;
  • 绿色可持续成为共识,环保清洗技术、废水循环系统广泛应用,RDS认证(负责任羽绒标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
  • 数字化转型加速,区块链溯源、智能生产系统逐步普及,40%的企业预计到2027 年将采用智能化生产管理模式;
  • 品牌出海与跨境电商融合,通过亚马逊、SHEIN 等平台拓展海外市场,出口额预计从当前50亿美元提升至 2029 年的65亿美元

公告解读:进口巴基斯坦植物源性药材,企业怎么准备?

自公告发布起,符合注册、证书与包装标识等要求的巴基斯坦植物源性中药材(29种)允许进口;到港实施证单核查+有害生物检疫,不合格按退回/销毁/除害处理,情节严重可暂停相关企业输华资格。

一、政策要点速览

允许范围:来自巴基斯坦、在巴方审核并由中方批准注册的生产/加工/包装企业出品的植物源性中药材(睡莲花等共29种),可按本公告进口。附件含检疫性有害生物清单。

证书要求:每批须随附ISPM 12格式植物检疫证书,注明企业名称或注册号,并在附加声明中确认“符合双边检疫议定书要求,且不带中方关注检疫性有害生物”

加工包装:出运前应去土、去杂并干燥;包装材料干净、未使用过,木质包装按ISPM 15执行;箱体/托盘以中/英文标注追溯信息,并标识“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装运工具/集装箱须卫生良好并加施封识。

口岸检疫与处置:到港核查植物检疫证书、包装、货证相符并实施检疫;若发现未注册企业、无效证书、有害生物、土壤/植物残体等,按不准进境/退回/销毁/除害处理。

二、进口资质与准入

进口单位应为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中药生产企业或具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

首次 vs 非首次

首次进口:须先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再向口岸药监部门备案;首次的判定以“国家/地区、申请人、药材基原°”任一不同为准。

非首次进口:按目录管理直接备案;若不在目录但“申请人/基原/国家(地区)”均未变更仍按非首次管理。

指定口岸

药材必须从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口岸或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入境(具体名录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进口口岸名单”为准)。

是否办“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动物源性以及部分植物源性中药材进口前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建议在签约前向属地海关确认是否在审批目录内并通过“单一窗口/动植检审批系统”线上办理。

与〔2025〕192号的衔接

对巴基斯坦来源的植物源性中药材,除满足药监端资质/口岸/首次-非首次管理外,还必须来自已注册并获中方批准的企业、证书与附加声明合规、包装与封识合规。

三、出运前怎么准备

注册清单:确认企业在中方公布的注册名单内(贸易开始前由巴方报送、中方审核后公布)。

病虫害管理:落实监测、综合防控、采后处理等并留存记录;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应立即处置并暂停该企业输华直至整改。

加工包装与标识:去土去杂、干燥;包装干净未使用,木质按ISPM15:箱/托盘以中/英文标注品名、国家、产地(省/市/地区)、种植基地、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并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书文本:按ISPM 12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附加声明(固定英文文本);证书样本变更应提前一个月向中方备案。

封识与运输:装运前检查卫生条件,加施封识并确保到港封识完好。

四、到港怎么查

证单核查:口岸核对证书是否符合ISPM 12+附加声明、包装是否符合第五条(二)、货证是否相符。

检疫实施:结合公告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组织检疫与必要实验室检测。

不合格处理:未注册企业、不随附有效证书、检出有害生物/土壤/植物残体等,按不准进境/退回/销毁/除害处理;其他违法情形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企业落地清单

资质:我方是否属于三类合格进口主体之一,并选用允许药品/药材进口口岸?

首次/非首次:这票是否首次进口?若是,已取得批件并在口岸药监备案;若非首次,按目录备案。

注册核验:供方企业是否在中方批准的注册名单中(含名称、地址、注册号)。

证书文本:ISPM 12证书标注注册信息,附加声明使用公告规定英文文本;出货前先行预审扫描件。

加工包装:去土/去杂/干燥完成;新包装+ISPM 15(如用木质):箱/托盘追溯标识完整。

封识与运输:装运工具/集装箱卫生良好并加施封识;封识信息留档备查。

有害生物管理:企业完成监测一防控一采后处理记录;如遇中方关注对象,先处置后出口。

是否需“检疫许可”:若归入审批目录(动物源性或部分植物源性),务必入约前在线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扎根广西这几年:从友谊关到北部湾,我们见证了这些“通关加速度”

故事的开始

在广西扎根多年,作为深耕此地的清关企业,最直观的感受是:这片面向东盟的门中,每天都在悄悄“升级”。从海关清关流程的优化到智慧口岸的迭代,从政策红利的落地到服务效率的提升,这些变化不仅让我们的日常服务更顺畅,更让“广西速度”成为客户口中的放心标签。

友谊关的“智慧进化”:从“排队等”到“秒通关”

还记得几年前在友谊关口岸为客户办理清关,最怕遇到高峰期——纸质单据反复核对、人工查验排队两三个小时是常事。但现在的友谊关,早已是另一番景象:

智能验关通道全覆盖,货车司机刷脸即可完成身份核验,报关数据通过“单一窗口”一键上传,系统自动比对信息,无需再跑口递单;

无人机巡査 +智能审图替代了部分人工査验,集装箱 X光机扫描后,可疑点会被系统自动标记,查验效率提升 60% 以上。

前阵子为客户代理一批从越南进口的原材料清关,下午3点抵达友谊关,通过“两步申报”模式(先报基本信息通关,后续补全细节),不到1小时就完成了所有手续,客户惊叹“比预期快了 3 倍”。

清关流程的“减法哲学”:政策优化让企业少跑腿

广西海关这几年的“便民清单”一直在更新,从公司服务客户的实践来看:流程在做减法,服务在做加法。

以前客户申报有误需要改单,得提交三四份纸质说明,现在通过“互联网 +海关”平台在线申请,审核通过最快1小时就能完成;

针对大宗货物进口,海关推出“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模式,5月份为一家矿产企业代理清关时,通过“提前申报”让货物到港后直接放行,比常规流程节省了1天时间;

去年开始,北部湾港实行“7×24 小时”通关预约制,哪怕是深夜到港的货物,只要提前预约,海关关员也会到场查验,彻底告别“等天亮”的尴尬,我们的多家制造业客户都因此受益。

我们与广西的“双向奔赴”:扎根这里,服务更贴近

在广西的这些年,从最初组建小型清关团队,到如今拥有专业的本地化服务团队和配套仓储;从聚焦单一品类清关,到能承接东盟十国的一般贸易进口全链路服务,我们陪着这片土地一起成长。

从友谊关的智能闸口到北部湾港的吊装码头,从海关关员的耐心指导到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广西的每一步进步,都在让“中国- 东盟”贸易之路更通畅。

我们很庆幸,能成为这些变化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未来,也会继续扎根在这里,用更高效的清关服务,陪更多企业抓住东盟市场的机遇。

美国关税暴涨?马来西亚/韩国/中国台湾转口贸易方案,助您省成本、稳订单

2025年,美国对华关税政策持续加码,中国出口商品部分产品税率飙升至145%高关税壁垒!如何规避成本激增、保住海外市场份额?

转口贸易成为突破关税壁垒的核心策略,我司依托马来西亚、韩国、中国台湾等中转枢纽,为LED显示屏、家具、农产品等产品提供全流程合规转口服务,助您节省50%+成本,重夺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大转口通道优势解析

01马来西亚:东南亚“黄金跳板”

(1)核心优势:

政策友好:巴生港°、槟城港等自贸区支持保税仓储、换柜操作,可申请马来西亚原产地证(CO).

关税减免:成功规避美国对华301条款及反倾销税。

物流高效:成熟的美西航线,清关速度快,供应链稳定性强。

(2)王牌品类:

电子设备:LED显示屏、家用电器

民生商品:围巾、家具

工业材料:钢材、石材、汽车贴膜

-独特优势:成熟中转操作经验,复杂品类合规申报无忧

02韩国:东亚“智慧中转站”

(1)核心优势

地理便利:毗邻中国,海运成本低,保税仓政策灵活,支持快速集货分拨。

文件合规:提供韩国原产地证,规避美国原产地追溯,尤其适合高附加值电子产品。

跨境电商联动:结合中韩自贸协定,化妆品、保健品等可通过“保税仓+快物流”模式快速进入美国市场。

(2)适配商品:

精密仪器: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

高端制造:高尔夫球车、机械设备

技术产品:半导体元件、化工材料

03中国台湾:海峡”高效通道”

(1)核心优势

港口覆盖全:高雄港、基隆港直通美国,支持“不换柜”快速转运。

文件灵活:台湾工厂配合出具原产地证,规避美国对华原产地限制,风险可控。

政策支持:平潭-高雄直航常态化,货物9小时直达,成本压缩30%+.

(2)成熟品类:

电子元件:芯片、电路板

工业制品:汽车贴膜、特种钢材

特殊商品:农产品(鸡蛋)、食品原料

-风险控制:专业团队全程文件审核,贸易链路透明可溯

博隽供应链转口贸易全流程服务

我司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覆盖头程运输、中转处理、文件合规、尾程清关等环节:

1.头程运输:从中国港口报关出口至中转地(马来西亚/韩国/台湾等),正常享受退税。

2.中转操作:保税区换柜、贴标、文件办理(原产地证、商业发票等),全程监控保障安全。

3.二程运输:以中转国名义出口至美国,规避高关税,成本直降50%+。

4.风险控制:文件可反查,中转国合作工厂及物流团队提供合规保障。

为什么选择我们?

精准方案:10年清关老手1对1诊断,匹配最优中转地

全链服务:港口操作+文件申办+风险审核一站式解决

隐秘保障:三重物理隔离换柜,确保货物溯源安全

成本透明:0隐形收费,签约即锁价

探索新型贸易模式:首例易货贸易清关案例解析

突破传统,首例易货贸易清关的里程碑意义

在全球贸易格局深度调整的背景下,易货贸易这一古老而创新的模式正焕发新生。近日,我司成功完成全省首单易货贸易清关案例,标志着企业在非货币结算贸易领域的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

不同于传统贸易,易货贸易以“以货换货”为核心,无需依赖现汇结算,尤其适用于外汇短缺或汇率波动较大的市场。此次案例中,客户通过出口货物直接置换进口资源,不仅规避了汇率风险,还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为后续同类业务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核心清关要点:易货贸易落地的关键步骤

01文件准备与合规性验证

基础文件: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需明确标注“易货贸易”属性,并附双方货物等价证明文件。

特殊要求:需提供原进口报关单(若涉及退运或置换)及质量检验报告(如货物存在退换需求),确保符合海关对易货贸易的监管要求。

02申报与编码选择

海关监管方式:需采用“0130易货贸易”代码申报,货物价差部分则需申报“121990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易货贸易价差收入”。

HS编码准确性:货物品名、数量、价值需与合同严格一致,避免因编码错误导致关税争议或清关延误。

03多部门协作与风险防控

跨机构沟通: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局的协同审核是核心环节。例如,外汇管理部门需确认无需现汇结算的合规性,税务部门则需核查增值税抵扣的可行性。

风险预案:提前制定货物查验、文件补正等应对方案,避免因资料不全或货物不符引发滞留。

政策趋势与展望:易货贸易的未来发展方向

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强

近年来,国家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中明确鼓励易货贸易,例如湖南、福建等地已通过首单试点探索标准化流程,并推动建立数字化易货平台,支持“一对多””多对多”的灵活模式。未来,更多地区有望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并扩大适用范围。

技术创新驱动效率提升

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可助力易货贸易实现透明化、可追溯的跨境交易。例如,通过智能合约自动匹配供需,数字化平台整合物流与清关信息,降低人工操作误差。

市场潜力与行业拓展

新兴市场机遇:非洲、东南亚等外汇管制较严的地区对易货贸易需求旺盛,可成为企业拓展“一带一路”市场的新突破口。

品类多元化:从传统建材、农产品向机械设备、新能源产品延伸,推动高附加值货物参与易货。

此次案例的成功,不仅验证了易货贸易模式的可行性,更凸显了清关服务在复杂贸易场景中的核心价值。未来,我司将持续关注政策动态与技术革新,为企业提供更高效、合规的跨境贸易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在全球市场中抢占先机。

解读洪都斯拉鲜食甜瓜进口检疫要求!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洪都拉斯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进口洪都拉斯鲜食甜瓜的具体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关于洪都拉斯鲜食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及产地

1.商品:鲜食甜瓜(以下简称甜瓜),学名Cucumis melo L.,英文名Melon。洪都拉斯输华甜瓜仅限于厚皮甜瓜,包括哈密瓜(Harper,生长期较长)、白皮和黄皮哈密瓜(皮光滑)、Galia甜瓜(Amaregal,Agrogal, Apacigal)。

2.产地:洪都拉斯甜瓜产区。

三、批准的果园、包装厂

输华甜瓜果园和包装厂应在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以下简称洪方)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等,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在每年出口季节前,洪方应向中方提供企业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四、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2.甜瓜绢野螟Diaphania hyalinata

3.黄瓜绢野螟Diaphania nitidalis

4.谷实夜蛾Helicoverpa zea

5.大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minor

6.杰克贝尔氏粉蚧Pseudococcus jackbeardsleyi

7.菊基腐病菌Dickeya chrysanthemi

8. 甜瓜黑点根腐病菌Monosporascus cannonballus

五、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输华果园应在洪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有害生物以及在果实成熟前进行采收等相关农事操作控制措施。

2.洪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6号(ISPM 6)的要求,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制定管理计划,全年组织实施果园监测。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
状,采取包括化学、物理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以控制有害生物种群密度或维持低度流行水平。

3.输华果园的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应在洪方专业技术人员监管和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接受洪方或其授权培训机构培训。输华果园应保留有害生物监测记录及防治记录,并应要求由洪方向中方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的化学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剂量及时间等信息。

4.针对地中海实蝇,洪方应建立监测体系。在甜瓜的生长和收获季节,利用地中海实蝇性诱剂、并结合剖果等系统控制措施有效降低地中海实蝇种群密度。出口季节前,洪方应向中方提交监测记录和报告。

5.针对甜瓜绢野螟、黄瓜绢野螟、谷实夜蛾、大洋臀纹粉蚧、杰克贝尔氏粉蚧、菊基腐病菌和甜瓜黑点根腐病菌等其他有害生物,在甜瓜生长季节应进行田间监测调查,从发芽期至收获期,至少每15天监测调查一次,重点调查枝干、茎、叶和果实上是否发生上述有害生物为害,如发现疑似病害,应将样品送实验室鉴定分析。果园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如生物、物理或化学方法防治,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甜瓜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洪方或其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输华甜瓜的包装厂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并具有防止有害生物再感染措施(如防虫网等)。

2.输华甜瓜在加工、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杀菌剂浸泡、气枪吹扫及洗刷果实表面等程序,以保证不带有昆虫、螨类及枝、叶、根和土壤,并剔除烂果和畸形果。

(三)包装要求

1.输华甜瓜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和安全卫生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 要求。

2.出口甜瓜从种植基地运输到包装厂期间需用防虫纱网覆盖(纱网的网眼小于1.6mm)。包装好的甜瓜应采取适当的保鲜措施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侵染。

3.每个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国家、产地、果园名称或注册号以及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

1.在贸易开始的前两年,洪方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甜瓜进行抽样检查,并对0.5%的甜瓜进行剖果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可降为1%。

2.如果发现地中海实蝇,暂停洪都拉斯甜瓜输华,洪方将与中方协商植物检疫要求修订事宜。

3.如发现其他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枝叶或土壤,该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包装厂甜瓜输华。洪方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向中方提供。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疫合格的甜瓜,洪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2号(ISPM 12)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Melons from Honduras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洪都拉斯鲜食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贸易正式开始前,洪方应向中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甜瓜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甜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3.核查包装箱和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二)进境检验检疫

1. 输华甜瓜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输华甜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果园或包装厂,则该批甜瓜不准进境。

2.如发现地中海实蝇等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同时,中方将立即通报洪方,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的甜瓜输华,直至视情况暂停整个项目。洪方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以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中方将对洪方所采取改进措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已采取的暂停贸易措施

3.如发现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或中国未发生的有害生物,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处理。洪方应当通知中方,并将一起调查情况。中方可以暂停洪都拉斯甜瓜输华项目,直到再次完成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4.如果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则对该批甜瓜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5.如发现上述不合格情况,中方将立即向洪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的甜瓜进口。洪方应查明不合格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中方将根据洪方整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施。

巴西鸡肉/鸡副产品进口最新资讯:官方结束紧急状态!进口申报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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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最新消息!

巴西农业和畜牧业部(Mapa)周二(8月6日)发布了第706号法令,宣布南里奥格兰德州结束因在商业家禽中检测到新城疫病毒而实施的紧急状态。

考虑到维持现场流行病学监测条件,Mapa仅限制了距离疫情爆发10公里左右地区家禽产品及其遗传物质的出口。在官方兽医服务监督的地区,仍保留针对运往国内市场的产品的特殊检验程序,其中可能包括在国内市场上销售之前需要进行热处理。

7月19日巴西发布了新城疫紧急状态声明,有效期为90天,以便其更快地开展流
行病学监测行动,实施疾病应急计划中的根除程序。

动物卫生部主任Marcelo Mota解释说:“对该地区流行病学状况的评估表明南里奥格兰德州的卫生状况正常,没有出现新的呼吸道和神经综合症疾病症状病例”。

7月26日,Mapa通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MSA),疫情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已完成,并在接下来的一周,即7月31日通报了对该地区监测行动的结果,其中表明没有新增疑似病例。

巴西农业和畜牧业部农业国防部长Carlos Goulart表示:“从一开始,我们就以完全透明的方式处理此案,目的是让我们的人民和进口国对我们农业防御系统的安全性放心。联邦和州农业防御团队的准备与承诺对于此案的高效解决至关重要”。

相关新闻

7月17日,Mapa在巴西南里奥格兰德州安塔戈尔达市确认了新城疫(NCD) 的阳性诊断病例。该分析由圣保罗联邦农业防御实验室(LFDA-SP)进行,该实验室被OMSA认可为诊断该疾病的国际参考实验室。

官方兽医服务部门立即开展了实地行动,以确保健康状况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两名农业部官员周二向路透社透露,自上个月发现新城疫疫情以来,中国尚未恢复从巴西购买鸡肉产品。

他们在一次行业活动间隙表示,尽管政府已经控制住疫情,但谈判仍在与中国有关部门进行。

官员们并未预测何时能够恢复销售。

巴西农业部外交和商务部长Roberto Perosa表示,中国可能在未来几天(可能是下周)就解除禁运事宜与巴西联系。

巴西农业和畜牧业部农业国防部长Carlos Goulart称,除中国外,墨西哥和阿根廷尚未表示是否会恢复从巴西购买鸡肉产品。特别是针对中国,Goulart表示他无法预测北京何时会再次批准进口。

巴西政府官员一再表示,已向进口国提供了所需的所有信息。Goulart表示,预
计 OMSA 将在90天内宣布巴西摆脱病毒性疾病。他解释说,进口国不必等待这一天的到来即可恢复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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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埃及鲜食石榴植物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2号(关于进口埃及鲜食石榴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农业与土地开垦部关于埃及新鲜石榴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埃及新鲜石榴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农业与土地开垦部关于埃及新鲜石榴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新鲜石榴,学名Punica granatum L.,英文名Pomegranate(以下简称“石榴”)。
  三、允许的产地
  埃及石榴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及检疫处理设施
  输华石榴的果园、包装厂、冷藏库及冷处理设施均应在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农业和土地开垦部中央植物检疫局(以下简称“CAPQ”)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和CAPQ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注册名单应在每年出口季节前,由CAPQ向GACC提供,获得批准的企业名单可在GACC网站查询。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1.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2.石榴灰蝶Deudorix (Virachola) livia
  3.石榴螟Ectomyelois ceratoniae
  4.葡萄花翅小卷蛾Lobesia botrana
  5.粉虱Siphoninus phillyreae
  6.桃实蝇Bactrocera zonata
  7.石榴蚜Aphis punica
  8.地毯草黄单胞菌石榴致病变种Xanthomonas axonopodis pv. punicae
  六、出口前要求
  (一)果园管理。
  1.输华果园应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包括维持果园卫生条件、清理落果、季末剪枝等,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包括有害生物监测、化学或生物防治、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
  2.输华果园必须清除落果或在落果上及时喷杀菌剂和杀虫剂,收获时不得将落果混入商品果中。
  3.CAPQ须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开展果园监测。针对特定有害生物,应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针对地中海实蝇和桃实蝇,CAPQ应开展实蝇监测、预防和控制,并应GACC要求提供相关程序和结果。
  针对石榴灰蝶、石榴螟和葡萄花翅小卷蛾,从石榴发芽期至收获期,定期对输华果园进行检查和诱捕器监测,每2周检查一次;诱捕器以性诱剂或糖醋液为诱剂,果园内每0.5公顷应设置1个诱捕器。针对粉虱和石榴蚜等有害生物,从石榴发芽期至收获期,每2周一次进行果园监测。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状,应及时采取生物或化学防治措施。
  4.一旦发现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CAPQ应立即通知GACC,并采取包括化学或生物学防治在内的综合措施进行治理。如在石榴果实上发现相关检疫性有害生物,必须在CAPQ监管下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石榴果实上不再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否则该果园本出口季不得向中国出口。
  5.输华果园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应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技术人员须通过CAPQ或其授权机构的培训。
  6.输华果园必须保留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记录,并应要求向GACC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所有化学药剂有效成分名称、使用浓度及使用日期等详细信息。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石榴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CAPQ监管下进行。
  2.包装前,石榴须经过清洁、挑选和分拣,以保证不带昆虫、螨类等有害生物以及烂果、畸形果、枝叶、根等植物残体和土壤。
  3.包装过程中,须由经过CAPQ培训的技术人员对输华石榴进行清理和检查,去除石榴宿存萼片,重点检查是否有蛀果害虫为害症状,并对可疑样品进行剖果检查。一旦检出石榴灰蝶、石榴螟和葡萄花翅小卷蛾等蛀果类有害生物,本批货物不能向华出口。如果连续3批次检出,相关果园本出口季不得向中国出口。
  4.包装好的石榴应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
  (三)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包装箱如有通气孔,应使用防虫纱网覆盖以防害虫进入(最大孔径1.6 mm),或者将包装箱放于托盘上,将整个托盘用防虫纱网覆盖。
  2.每个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出口国家、产地、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等信息。每个托盘和包装箱上需用中文或英文注明“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标准第15号(ISPM15)要求。
  4.装箱时必须检查装有输华石榴的集装箱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该项活动必须有记录供CAPQ检查。
  (四)检疫处理要求。
  输华石榴须实施冷处理,技术要求为果实中心温度1.67°C或以下,持续16天以上;或果实中心温度2.22°C或以下,持续18天以上。
  冷处理可按照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件1)或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件2)进行。
  (五)出口前检疫。
  1.在贸易开展的前两年内,CAPQ官员应按照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石榴进行抽样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采取暂停果园、包装厂措施,直至CAPQ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GACC。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疫合格的,CAPQ应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集装箱号码,并填写以下附加声明:“This consignment of pomegranates complies with the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Pomegranates from Egypt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石榴符合埃及新鲜石榴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对于实施出口前冷处理的,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冷处理的温度、持续时间及处理设施名称或编号等。对于实施运输途中冷处理的,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冷处理的温度、处理时间、集装箱号码及封识编号等。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石榴达到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石榴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第六条第(六)款规定。
  3.检查包装及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第六条第(三)款规定。
  4.出口前实施冷处理的货物,进境时需提供由CAPQ签署的冷处理结果报告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运输途中实施冷处理的货物,进境时需提供冷处理报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等。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石榴应从GACC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石榴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果园或包装厂的石榴,则该批货物不得进境。
  2.对于实施冷处理的货物,如冷处理被认定无效,则该批货物将采取到岸冷处理(如为冷藏集装箱,可在集装箱内进行冷处理)、退回或销毁等处理措施。
  3.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GACC将立即向CAPQ通报,要求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的石榴向中国出口,直至视情况暂停整个项目。CAPQ应立即开展调查,以便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GACC将对CAPQ所采取改进措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已采取的暂停措施。
  4.如发现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GACC将立即向CAPQ通报,CAPQ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
  八、回顾性审查
  根据埃及石榴疫情发生动态及有害生物截获情况,GACC会持续作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与CAPQ协商,以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及相关检疫措施。如有必要,GACC可派专家赴埃及开展回顾性审查。

关于俄罗斯小麦全境进口,你都知道哪些?

我国是粮食消费大国,通过进口弥补调剂国内余缺,解决国内粮食结构性短缺问题,对保障国内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在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形势、贸易保护主义等影响下,国际粮食供应链持续受到冲击,粮食贸易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而国际粮价还在走高,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报告显示:2021年粮农组织食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7.2%,达到十年来最高水平。

2022年2月23日,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1号(关于允许俄罗斯全境小麦进口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俄罗斯小麦进口要求 

1.装运前要求
俄方应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和相关国际标准,在小麦出口产区和储存场所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实施监测,并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同时向中方提供监测结果和防治信息。

2.进境要求
中国小麦进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应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小麦应从符合相关条件的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入境,并在经检验检疫部门考核合格的加工厂生产加工。

3.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如检出小麦矮腥黑穗病,则该批货物将被退运或销毁处理,并通知俄方暂停小麦输华;如发现有害生物,该批货物将依法作除害处理、销毁、退运等措施。

4.法律法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俄罗斯联邦小麦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等。

热点问题探讨~

允许进境的小麦商品名称是什么?

仅是用于加工的春小麦籽实,不能作种植用途哦。

允许进口的产地都有哪里呢?
在俄罗斯联邦境内且未发生小麦矮腥黑穗病的地区都可以进口。

还有什么其他的要求吗?
根据有关规定,进境小麦安全卫生、转基因等项目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及规定。检出不合格情况的,应依法实施相应检验检疫处理。

面对当前贸易形势,乌鲁木齐海关主动作为,在服务进境粮食“增品类”的同时,全面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加强进境粮食风险管控,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引导粮食进口、加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力促进境粮食口岸加工产业链健康发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随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和中欧班列的快速发展,在乌鲁木齐海关的保驾护航下,将有越来越多安全优质的俄罗斯粮食通过口岸落地加工后,进入国内市场,走向老百姓餐桌。(注:文末附有需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编者按

上期我们介绍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操作时的注意事项,本期就企业咨询较多的问题继续答疑解惑。

小知识

一、什么是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以下统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海关总署”)注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不包括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以下统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海关总署”)注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企业。

二、什么样的企业能申请注册?

境外企业,且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海关总署等效性评估、审查;
(2)经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设立并在其有效监管下;
(3)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防护体系,在所在国家(地区)合法生产和出口,保证向中国境内出口的食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符合海关总署与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商定的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三、什么是“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

如果向中国境内出口的食品属于《注册规定》第七条所列18类食品的企业注册,为“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企业提交的申请,先经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以下简称“主管当局”)审核,检查通过后,对外推荐至海关总署。最终由海关总署完成评估审查,审查通过后企业获得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四、注册有效期几年?

5年。已注册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3个月期间,需按照《注册规定》第二十条相关要求办理延续注册。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注册的企业,海关总署将予以注销。

五、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进口申报有什么影响?

2022年1月1日起启运的输华食品,在进口申报时应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证书栏(许可证类别代码519)规范填写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在实施2020版申报项目的海关申报进口食品,应在“其他企业”项下的“其他企业类别”栏选择“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在“编号或企业名称”栏填报该企业在华注册编号。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海关不接受申报。

常见问答

一、我司已经完成了注册,其他合作企业如何知道我司已经注册完成了呢?

已注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可通过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统计查询-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查询、注册系统-公共询,查询已注册的企业信息。

二、我司自行创建的境外企业账号,但需要注册的产品为需“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y 如何申请?

通过系统自行创建的境外企业账号,需请主管当局对账号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使用该账号进行注册。认证前需要向主管当局提供账号信息、企业信息等。
三、境外企业对中文不熟悉,不知道如何操作系统怎么办?

系统支持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可通过点击系统首页右上角的“中/EN”按钮切换系统的语言。

四、企业提交了注册申请,如何知道该申请的审批状态以及是否审批通过?

企业提交申请后,可通过系统中“综合查询-申请单查询”的功能,查询本企业提交的所有申请,以及申请的办理情况。

五、我司已经在2020年完成了注册,新《注册规定》颁布后需要重新注册吗?

已获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其注册资格继续有效,无需重新注册。

六、在填写申请时,为什么看不到所有的下拉参数?

系统中所有右侧带“V”的输入框,都是选择框。
为了便于选择和查看,您需要选择其他的参数,您可以一直下拉右侧的滚动条,也可以输入要选择的内容,支持模糊匹配。例如下图中HS编码可输入“0710”或者“冷冻”等,即可筛选出所需信息。

七、注册收费吗?

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海关总署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