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产品通关指南

近些年,国人餐桌上多了很多进口肉类美食,如牛肉、火腿、羊排等,这些美食深受消费者喜爱。据海关统计,2021年我国共进口肉类产品938万吨。

不过这些美食“肉肉”是如何漂洋过海来到我们餐桌上的?今天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进口“肉肉”的通关之旅。

第一关
身份核验    “黑户”勿入1、我国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准入制度。对已获得准入可以对我国出口肉类产品的国家和地区及其肉类品种、出口企业等信息,海关总署定期更新并在官网公开,具体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zwgk75/2706880/jckrljgzyxx33/2812399/index.html

2、获得进口肉类准入后,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向海关总署申请注册;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由海关总署公布。

网上办理平台:

https://app.singlewindow.cn/cas/login?_loginAb=1&service=https%3A%2F%2Fcifer.singlewindow.cn%2Fciferwebserver%2Fj_spring_cas_security_check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8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进口肉类收货人无需单独备案,只要按照食品进口商备案要求进行备案即可的。

3、肉类进口商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网上办理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

第二关
包装核验    “衣衫不整”勿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1、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2、对于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第三关
健康体检“不合格”勿入

 

1.申请报检:肉类产品进口前或者进口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凭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出具的相关证书、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证向进口口岸海关报检。特别提醒:进口肉类产品应当从海关总署指定的口岸进口,指定口岸名单由海关总署公布。
2.单证审核:海关对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检的相关单证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
3.现场查验:海关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可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现场查验:(一)运输工具、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二)集装箱号、封识号、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货物的实际状况是否与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相符;

(三)动植物源性食品、包装物及铺垫材料是否存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四)内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污染、破损、湿浸、渗透;

(五)内外包装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要求;

(六)食品感官性状是否符合该食品应有性状;

(七)冷冻冷藏食品的新鲜程度、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变、冷冻冷藏环境温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冷链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是否正常、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可以进行蒸煮试验。

4.抽检:海关每年制定国家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专项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体检合格

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

体检不合格

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相关进口食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食品进口商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和第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立即停止进口、销售和使用,实施召回,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并将食品召回、通知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海关报告。

进口“肉肉”小贴士非法入境的“黑户”肉类产品存在哪些风险?

由于非法入境肉类来源的国家和地区、动物来源、屠宰、加工、储存、运输等情况均不清楚,且无法确认,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卫生和传播疫情疫病的风险。

1.可能携带动物疫病病原,引起动物疫病传播的风险,对畜牧业生产造成危害,如果是人畜共患病,还将威胁人的健康;

2.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可能超出我国限量标准, 甚至可能含有我国禁用的 “瘦肉精”等药物;

3.屠宰、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的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 存在污染、 腐烂等安全卫生问题。

消费者如何分辨肉类产品进口途径

是否合法呢?

排除法:

1.消费者可以登录海关总署查询《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从非准入名单上进口的肉类产品均为非法入境;

2.正规进口肉类产品外包装须以中文注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 / 省 / 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信息;内外包装须注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等信息。若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信息出现明显缺漏,则为非法入境产品。

简单粗暴又靠谱法:

合法入境的进口肉类产品一定会有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在购买时向商家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与所购买的产品信息进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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