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申报:用途不“清楚”,后果往往很“清楚”

很多企业在进口报关时把用途当成“随便写一写”的单一字段,可现实往往告诉大家:用途写得不够明确,后果真的很明确。

特别是当监管规则开始从“结果判断”升级到“用途判断”时,系统对用途信息的敏感度在不断提高,这也意味着:用途表述不清晰,往往会带来更严重的通关成本与合规风险。

一、为什么用途比你想的更重要

用途不是一个附属信息,它往往是海关判断监管路径、是否适用特殊监管要求的核心依据之一。

例如,2025年海关总署联合多部委发布的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监管措施明确要求:对于部分既属于食品又可能用于药品领域的物质,企业必须在申报时明确标注用途;申报为药用用途的,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申报为食品用途的,则免于提交该通关单。用途一旦申报错误,不仅增加了报关材料,还可能违反监管要求。

也就是说,同一商品,不同用途,走的监管链完全不同。

二、几个典型场景:用途不清楚会带来什么后果

下面这些例子来自行业实际操作与监管逻辑分析(解释方向基于权威规定和审查重点,因此不是凭空推测)

1.食用用途vs药用用途

如果一批进口原料被申报为食品原料,却在查验或后续监管中被判断可能进入药品生产线,根据分类监管规则,这类用途必须走药用通关路径并提交专用通关单证。

注意:少了药用通关单就会被要求补正资料、延长查验甚至更改申报用途,这不仅延长通关时间,还可能导致额外操作时间与存储成本。

2.生产线设备 vs零部件

进口用于生产线的机械设备如果在用途申报时写成“部件/配件”,海关往往无法通过简单申报判断其独立使用功能,可能要求全部拆箱查验、提供使用说明材料甚至现场演示,查验时间大幅延长。

这种情况下,不是货物本身有问题,而是用途描述模糊导致监管无法快速归类与判断。

3.工业用途vs食品用途

类似很多食品或化工原料可能既可用于工业用途,也可用于食品加工。如果企业申报时只注明“工业用途”,没有具体说明是哪种工业应用,就可能在查验时被认为需要更严格的监管指标或物质说明,甚至引发二次化验要求,导致通关时间延长。

4.样品用途模糊的风险

很多企业申报样品时没有明确写清是否用于检测、研发、展示等具体用途,海关在查验时很容易认为样品存在其他使用场景,这可能导致查验过程中需要补充用途说明材料、实验报告或者具体使用说明,增加时间和沟通成本。

三、这些后果不是小问题

用途解释不清往往带来:

  • 反复补正单证:需要补充用途说明、合同、使用说明等;
  • 查验时间延长:从常规清关变成重点复验甚至多部门介入;
  • 成本叠加:仓储费、滞期费、人员沟通成本、律师/报关顾问费用等;
  • 监管风险提升:错误用途申报还可能被系统记录在关务诚信档案中,在一定条件下影响企业未来通关风险等级。

这比简单的缴税多交一两笔钱要严重得多。

四、海关为什么如此看重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等法规,对于货物分类、监管路径判断都要综合考量用途、成分、结构、用途说明等元素,而不是只靠单一描述。

换句话说:
海关不是在怀疑企业是否合规,
而是在判断企业是否能让监管逻辑快速匹配。

若用途描述模糊、或者看起来可能进入受限监管路径,查验与审查就会被自动触发。

五、企业到底该怎么做?

以下是来自实践与合规逻辑的建议(实操性强)

1.用途描述要和合同用途、实际用途一致
不要笼统写“工业用途”,要具体到业务场景。

2.对可能存在多种用途的商品提前做风险识别
如原料可能既是食品用也可能是药品用,提前咨询政策或专业顾问。

3.提前准备用途证明材料
如用途说明、用途确认函、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可在查验前准备好。

4.若涉及特殊监管路径,提前沟通海关或代理
尽早确认是否需要提交特定通关单证、备案材料。

用一句话总结:

用途不是填给系统看的,而是填给监管逻辑看的。

六、博隽的理解与服务

在多年的进口合规与清关实务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不是不知道用途重要,而是没有完全理解用途在监管判断链条中的意义。

博隽在帮助企业准备申报资料、流程设计与用途说明时,不只是帮你“把资料填齐”,而是帮你从监管逻辑链条去判断:“海关是如何理解你的这件货物”。

这才是真正能够减少查验、缩短通关时间、降低合规风险的关键。

1000万标箱与1天通关:我们在广西外贸成绩单里,看到了进出口数据的下一个风口

一辆辆满载东南亚榴莲的冷链车,正以创纪录的速度通过友谊关,从果农的枝头到中国消费者的餐桌,时间正在被压缩,而一批专业报关服务商的黄金时代,正在这片土地上悄然开启。

最近,广西外贸的”成绩单”刷屏了!由南宁海关发布《广西外贸闯出新天地》数据可见:

北部湾港集装箱吞吐量破1000万标箱、友谊关口岸年进出境车辆首超百万辆、2025年全年外贸总额有望突破8000亿元…..一连串亮眼数字的背后,是一条清晰而陡峭的增长曲线。

如果你只看到热闹,那很可能错过最重要的东。作为在2023年就已扎根南宁的进口供应链,我们从这些宏观叙事中,嗅到了更具体、更紧迫的商业信号。

这不是一篇简单的数据解读,而是一份关于如何抓住广西进口新机遇的“通关密码”。

01趋势洞察:从“干亿货值”到“干万标箱”,广西进口的四大红利窗口

外贸数据往往是滞后的,但其中蕴含的趋势却是超前的。广西外贸的跨越,绝不仅仅是量的叠加,更是结构、效率和模式的根本性转变。

首先看“含新量”。机电产品已占广西出口总值的60.4%。出口的高端化,必然反向拉动对高精度零部件、先进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的进口需求。

其次看“朋友圈”。东盟作为广第一大贸易伙伴,份额已升至52.9%,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占比更是首次突破八成。这意味着,从东盟进口香料、水果、原材料,再向”一带一路”市场出口成品的“广西枢纽”模式正在成型。

再看“新业态”。广西跨境电商出口额五年间激增超过14倍,这背后是对高效、灵活、小额跨境物流与清关服务的海量需求。

最后是“通关速度”。北部湾港实现“快进快出”,友谊关口岸单小时车流通关量创历史新高。效率是贸易的生命线,更是进口商的利润线。

02案例解码:当“新政”遇上“新货”,谁在赚钱?

趋势是方向,案例是路标。我们不妨拆解几个2025年的真实通关案例,它们精准地映射了上述四大趋势。

第一个案例:香料与“药食同源”新规。2025年7月,50.1吨印尼豆蔻、肉豆蔻抵达钦州港,迅速通关发往玉林香料市场。关键点在于,这批货享受了“进口食用‘药食同源’商品通关新模式”。

此前,这类商品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流程复杂。新模式下,符合规定的商品抵港后可直接申报,整体通关时间压缩约50%,每个集装箱可节省成本1000-2000元

这不只是省钱,更是为“买东盟、卖全球”的香料生意架起了“高速路”。

第二个案例:原料药“零的突破”。2025年5月,五象新区实现了广西长达八年来的首次原料药进口。这批货值20余万美元的原料药,从发货到清关完毕仅用3个工作日。

突破的背后,是海关、管委会等多部门的“全流程服务”,包括政策指导、物流保障和单证办理。这揭示了一个核心逻辑:高价值、高监管门槛的货物进口,极度依赖对本地政策与执行细节的深度把握。

第三个案例:芒果干的“云验放”。2025年7月,一批26吨的进口芒果干在南宁实现了广首票“远程属地查检”。企业负责人感叹,新模式让“货等人”变成了“马上办”,效率直接“开挂”。

“远程查检”是海关智慧监管的体现,标志着“如我通关”理念落地。对于进口商而言,能否快速适应并接入这类数字化监管体系,将直接决定其供应链的敏捷度。

第四个案例:柬埔寨榴莲的“首秀”。2025年9月,19.8吨柬埔寨鲜榴莲经友谊关口岸首次入境中国。为确保这批“首秀”产品顺利,友谊关海关提前介入,指导企业规范申报,实现“即到即查、即查即放”。

生鲜进口是时效战的极致体现。友谊关口岸前8个月水果进口量增长57%,这场战役的胜负,一半在产地,另一半就压在口岸那几个小时的清关效率上。

03 专业推演:红利时代,顶级进口服务商的核心素养是什么?

风口之上,猪都能飞。但只有专业的行员,才能得稳、飞得远。结合上述趋势与案例,一个能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进口服务商,必须具备四种核心能力。

第一,政策“解读者”能力。“药食同源”新规、原料药进口辅导、远程查检试点,这些都不是公开说明书,而是需要深度解读和预判的“政策密码”。专业服务商的价值,在于能比客户更早洞察政策动向,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通关方案和成本优势。

第二,流程“架构师”能力。3天清关的原料药、即到即放的榴莲,其背后是高度优化的流程设计。从单证预审、查验配合到应急处理,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基于对海关作业流程的深刻理解进行精密编排。这绝非简单递单,而是系统工程。

第三,技术“连接器”能力。当海关的监管走向“远程”、“智慧”时,服务商也必须同步进化。能否熟练运用各类通关平台?能否帮助客户对接海关的数字化系统?这已成为区分传统货代与现代供应链服务商的关键标准。

第四,资源“协调者”能力。原料药案例中,管委会、海关、市场监管局的联动至关重要。在复杂的进口项目中,服务商往往是那个居中协调各方资源、疏通关键节点的角色。这种基于长期合作与专业信誉建立的“软实力”,无法被轻易复制。

04 我们的选择:为什么是广西,为什么是现在?

我们在2023年布局南宁,正是基于对上述趋势的前置判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关税减免,更是中国-东盟产业链深度整合所带来的、持续的、高价值的跨境物流与清关服务需求。

我们看到,广西正从单纯的“通道”向“枢纽+产业”转变。进口不再只是终点,而是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起点。服务于这个起点的专业报关,其价值将被空前放大。

那些在朋友圈为广西外贸数据点赞的企业家们,或许还没完全意识到:决定你进口成本与效率的,可能不再是远洋船期,而是口岸那最后一百米的专业度。选择谁陪你走完这一百米,将是未来生意胜负手之一。

当友谊关口岸的LED屏上,年度通行车辆数突破百万时,我们正协助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将其“首批进口生物科技货物”,通过南宁机场,以比预期快40%的速度完成清关,送达实验室。数据是历史的注脚,而专业服务,正在书写新的故事。

RCEP背景下东盟农产品贸易加速,2025年进口抽检都出现哪些新趋势?

2025年初,多项与东盟农产品进口相关的政策与操作趋势再次引起行业关注。一方面,RCEP生效第三年带来的原产地累积规则红利持续释放,东盟国家对中国的水果、坚果、香料等品类出口保持增长;另一方面,部分口岸在农产品准入、抽检参数、查验安排上出现结构性调整,对行业供应链节奏带来影响。

本文结合近期官方发布与一线操作情况,对抽检趋势、通关效率与企业应对建议进行简要梳理。

一、整体趋势:东盟农产品进口量继续扩大,但随机抽检趋于“精细化”

根据 海关总署新闻发布会披露的数据,中国与东盟贸易保持稳定增长,其中农产品进出口增速明显。进入2025 年后,多地口岸反映:

  • 随机抽检仍维持常态化比例,但参数更加细化
  • 重点集中在:农残、重金属、微生物污染、品质指标等
  • 特定品类触发性抽检上升
  • 尤其是 进口量大、来源地集中的水果类(如泰国榴莲、越南椰子、越南火龙果、马来西亚猫山王等)。
  • 部分国家的特定风险项目被纳入重点监控
  • 例如东南亚雨季周期对植物病虫害带来的影响,会反映在抽检重点项目上。

这些调整均来自海关例行的风险监测模型更新,属于正常监管动作,不涉及新规出台。

二、通关效率:027承诺机制持续发挥作用,但“查验集中时段”需要关注

近年来,钦州港在多个公开场合(包括南宁海关新闻发布、北部湾港集团运营简报以及权威媒体报道中)多次提到“027 通关承诺机制”的执行情况。

从公开信息来看:

  • “2 小时通关+7×24 小时响应”的承诺模式已在冷链、鲜活农产品业务中长期执行;
  • 通关整体保持稳定节奏;
  • 在水果旺季、船期高度集中时,查验、抽样及实验室检测环节仍可能出现阶段性排队,这是口岸运行的常态现象,而非政策变化。

部分港区反馈:由于东盟水果持续高位运行,实验室检测压力有所上升,但整体未超出正常范围。

企业应特别关注:

  • 避免大量货柜集中同一船期抵港
  • 提前申报资料、标签、产地证的准确性
  • 如涉及 RCEP 原产地累积规则,应确保文件链条完整,避免因“产地证补办/重发”导致货物排队。

三、抽检趋势的三个明显变化

1.农残项目更新频率加快,更多采用“分品类风险模型

并非政策变严,而是海关实验室的风险评估更“按品种细分”

例如:

  • 热带水果的农残组合测试
  • 坚果及干果的黄曲霉毒素风险模型
  • 部分小众品类的真菌毒素检测

企业应避免沿用过旧的检测报告,应以 最新出口国检测标准+中国国标进行交叉核对。

2.标签与随附文件成为查验高频触发点

2025年以来,口岸查验中反复出现的触发原因包括:

  • 中/英标签不一致
  • 输入国家、包装地标识不准确
  • RCEP 原产地证的 HS 编码与报关申报不一致

这些并非“新增要求”,而是之前企业容易被忽视的基础合规点。

3.某些“爆量品类”出现阶段性抽检比例上升

这并不是政策变化,而是源于:

  • 季节性风险(雨季、采收季)
  • 单一产地大批量集中到港
  • 前期抽检发现问题后出现的短期提高比例

通常持续周期为数周至一季,并不会长期维持高比例。

四、企业应对建议:从“赶时间”转向“提前准备”

为减少抽检触发与查验延时,建议:

1.资料前置审核很关键,可以显著降低查验概率

  • 标签稿、外箱标识
  • 产地证(尤其 RCEP)、卫生证
  • 成分、农残证明(如海外具备)
  • 产品照片、包装照片

2.船期提前规划,避免同一批货集中抵港

  • 峰值期间,单船抵港量越大,查验排队越容易延长
  • 客户出货前可适当分批、错峰安排

3.遇到抽检加强情况,保持对政策来源的判断

行业常见误区是把“口岸阶段性调整”误认为“国家新规”。

2025 年以来,海关总署并未发布针对东盟农产品进口的重大新规。

企业应从综合判断,避免被市场谣言影响经营决策:

  • 官方发布
  • 口岸公告
  • 检验检疫实验室发文
  • 以及自身代理的实操数据

五、结语

在 RCEP 框架下,东盟农产品对中国出口的增长是长期趋势;而通关与抽检的“微调”属于风险管理体系的常规优化。

对企业来说,关键不是追逐政策的“风声”,而是加强 资料合规、船期管理、品类风险评估。

博隽也将继续结合各大口岸的实操数据,为客户提供最新的通关趋势与合规指引。

一文带你了解进口新西兰猕猴桃检验检疫要求!

进口新西兰鲜食软枣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新西兰鲜食软枣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进口新西兰鲜食软枣猕猴桃的具体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4.《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新西兰鲜食软枣猕猴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出口计划》。

二、允许进境商品及产地

1.商品:鲜食软枣猕猴桃,学名Actinidia arguta,英文名kiwiberry。
2.产地:新西兰软枣猕猴桃产区。

三、批准的果园、包装厂

输华软枣猕猴桃果园和包装厂应在新西兰初级产业部(以下称新方)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需包括果园及包装厂名称、注册号码及地址(地区或区域),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在每年出口季节前,新方应向中方提供果园和包装厂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官方网站公布。

四、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云卷蛾属一种Cnephasia jactatana

2.斜纹卷蛾Ctenopseustis obliquana

3.苹淡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

4.绿头卷蛾Planotortrix octo

5.新西兰卷蛾Planotortrix excessana

6.拟长尾粉蚧Pseudococcus longispinus

7.猕猴桃果腐病菌Neofabraea actinidiae

8.猕猴桃举肢蛾Stathmopoda skelloni

五、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输华果园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和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开展监测和调查,采取必要的化学、农业或生物防治措施。

2.输华果园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和防治须在新方官员或其授权机构培训的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有害生物的综合管理措施需由新方批准,并应要求向中方提供。

3.输华果园须保留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和防治记录,防治记录包括生长季节使用所有化学药剂的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及药剂浓度等详细信息,并应要求向中方提供。

4.针对猕猴桃果腐病菌,新方官员或其授权人员须以新方的标准抽样量抽取软枣猕猴桃样品进行植物检疫检查,最小取样量为600个果实。如发现该病菌,则该输华果园的软枣猕猴桃在本出口季剩余时间不得向中国出口。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软枣猕猴桃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运输需在新方检疫监管下进行。

2.在包装前,软枣猕猴桃须经过分级、分拣和检查,以确保不带昆虫、螨虫、带病菌果实、畸形果、叶片、根和土壤。

3.输华软枣猕猴桃须与不符合出口中国要求的软枣猕猴桃分开包装和储存,以避免感染有害生物。

(三)包装要求

1.输华软枣猕猴桃的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植物检疫和卫生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15)要求。

2.每个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种类、出口国、果园和包装厂的注册名称或号码。每个托盘上须以中文或英文标识:“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没有使用托盘的包装箱上需采用同样的标识。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

1.输华软枣猕猴桃果实需按照新西兰出口认证体系中的标准检查程序进行足够水平的植物检疫检查,以确保满足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检疫要求。

2.经新方批准的植检人员或具有资质的植检人员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在新方查明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之前,在某些情况下,相关果园、包装厂在本出口季剩余时间不得向中国出口。

3.新方批准机构须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应要求向中方提供。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疫合格的软枣猕猴桃,由新方为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证书上须注明果园注册号码、包装厂注册号码及集装箱封识号(如使用)。每批货物的果园和包装厂注册号可标注在植物检疫证书附页上。

2.植物检疫证书须包括以下附加声明:“This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Export Plan for Export of Fresh Kiwiberry from New Zealand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any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新西兰输华鲜食软枣猕猴桃出口计划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六、进境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软枣猕猴桃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水果是否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规定。

3.核查包装箱和托盘(如使用)上的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软枣猕猴桃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输华软枣猕猴桃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软枣猕猴桃来自未经注册的果园、包装厂,该批货物不准入境。

2.如发现任何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中方将立即通知新方,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暂停在该出口季剩余时间从相关果园和包装厂进口软枣猕猴桃。新方应立即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中方将根据对新方所采取改进措施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施。

3.如发现中方关注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中方将立即通知新方,新方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解读洪都斯拉鲜食甜瓜进口检疫要求!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洪都拉斯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进口洪都拉斯鲜食甜瓜的具体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关于洪都拉斯鲜食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及产地

1.商品:鲜食甜瓜(以下简称甜瓜),学名Cucumis melo L.,英文名Melon。洪都拉斯输华甜瓜仅限于厚皮甜瓜,包括哈密瓜(Harper,生长期较长)、白皮和黄皮哈密瓜(皮光滑)、Galia甜瓜(Amaregal,Agrogal, Apacigal)。

2.产地:洪都拉斯甜瓜产区。

三、批准的果园、包装厂

输华甜瓜果园和包装厂应在洪都拉斯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以下简称洪方)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等,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在每年出口季节前,洪方应向中方提供企业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四、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2.甜瓜绢野螟Diaphania hyalinata

3.黄瓜绢野螟Diaphania nitidalis

4.谷实夜蛾Helicoverpa zea

5.大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minor

6.杰克贝尔氏粉蚧Pseudococcus jackbeardsleyi

7.菊基腐病菌Dickeya chrysanthemi

8. 甜瓜黑点根腐病菌Monosporascus cannonballus

五、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输华果园应在洪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有害生物以及在果实成熟前进行采收等相关农事操作控制措施。

2.洪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6号(ISPM 6)的要求,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制定管理计划,全年组织实施果园监测。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
状,采取包括化学、物理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以控制有害生物种群密度或维持低度流行水平。

3.输华果园的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应在洪方专业技术人员监管和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接受洪方或其授权培训机构培训。输华果园应保留有害生物监测记录及防治记录,并应要求由洪方向中方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的化学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剂量及时间等信息。

4.针对地中海实蝇,洪方应建立监测体系。在甜瓜的生长和收获季节,利用地中海实蝇性诱剂、并结合剖果等系统控制措施有效降低地中海实蝇种群密度。出口季节前,洪方应向中方提交监测记录和报告。

5.针对甜瓜绢野螟、黄瓜绢野螟、谷实夜蛾、大洋臀纹粉蚧、杰克贝尔氏粉蚧、菊基腐病菌和甜瓜黑点根腐病菌等其他有害生物,在甜瓜生长季节应进行田间监测调查,从发芽期至收获期,至少每15天监测调查一次,重点调查枝干、茎、叶和果实上是否发生上述有害生物为害,如发现疑似病害,应将样品送实验室鉴定分析。果园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如生物、物理或化学方法防治,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甜瓜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洪方或其授权人员检疫监管下进行。输华甜瓜的包装厂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并具有防止有害生物再感染措施(如防虫网等)。

2.输华甜瓜在加工、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杀菌剂浸泡、气枪吹扫及洗刷果实表面等程序,以保证不带有昆虫、螨类及枝、叶、根和土壤,并剔除烂果和畸形果。

(三)包装要求

1.输华甜瓜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和安全卫生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 要求。

2.出口甜瓜从种植基地运输到包装厂期间需用防虫纱网覆盖(纱网的网眼小于1.6mm)。包装好的甜瓜应采取适当的保鲜措施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侵染。

3.每个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国家、产地、果园名称或注册号以及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四)出口前检验检疫

1.在贸易开始的前两年,洪方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甜瓜进行抽样检查,并对0.5%的甜瓜进行剖果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可降为1%。

2.如果发现地中海实蝇,暂停洪都拉斯甜瓜输华,洪方将与中方协商植物检疫要求修订事宜。

3.如发现其他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枝叶或土壤,该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包装厂甜瓜输华。洪方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向中方提供。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疫合格的甜瓜,洪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2号(ISPM 12)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码,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Melons from Honduras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洪都拉斯鲜食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贸易正式开始前,洪方应向中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

六、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甜瓜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甜瓜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3.核查包装箱和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二)进境检验检疫

1. 输华甜瓜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输华甜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果园或包装厂,则该批甜瓜不准进境。

2.如发现地中海实蝇等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同时,中方将立即通报洪方,暂停相关果园或包装厂的甜瓜输华,直至视情况暂停整个项目。洪方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以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中方将对洪方所采取改进措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已采取的暂停贸易措施

3.如发现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或中国未发生的有害生物,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处理。洪方应当通知中方,并将一起调查情况。中方可以暂停洪都拉斯甜瓜输华项目,直到再次完成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4.如果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则对该批甜瓜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5.如发现上述不合格情况,中方将立即向洪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的甜瓜进口。洪方应查明不合格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中方将根据洪方整改结果,决定是否取消暂停措施。

榴莲进口清关知识——归类与规范申报要求

榴莲是一种神奇的水果,它气味浓烈,爱之者赞其香,厌之者怨其臭;但不可否认的是,有着“水果之王”美誉的榴莲,营养价值极高,几乎成为中国消费者不可或缺的水果。那么关于进口榴莲的那些知识,你一定不要错过!

01
进口榴莲主要品种 

金枕头榴莲

金枕头榴莲原产泰国,单果重量大,可达3-6公斤每颗,出肉率较高,果核较小,口感较粗糙,纤维感比较明显。

青尼榴莲

青尼榴莲原产泰国,青尼是泰语“chanee”的音译,外形形状饱满,颗粒比较大,果肉呈现金黄色,果实气味较金枕头品种更为浓郁,口感甜润,核小且少。

干尧榴莲

干尧榴莲原产泰国、越南,也称长柄榴莲或越南小猫山王榴莲,主要特征为柄长果小,核大无尾,果品保质期相对较短。

猫山王榴莲

猫山王榴莲原产马来西亚,单果重量较小,果皮多为绿色,果肉呈现姜黄色,有凝脂感,榴莲气味浓郁,主要特征为无尾尖,果实饱满,尾部呈星型。

苏丹王榴莲

苏丹王榴莲原产马来西亚,果皮呈黄金色,果核大,果肉呈现淡黄色,口感密实绵干,大量应用于甜品蛋糕制作。

02
进口榴莲归类和易错点

进口榴莲商品归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年版)》(以下简称《税则》),进口榴莲的商品归类主要分为以下3类:
鲜榴莲 08106000
冷冻榴莲 08119090
干榴莲  08134090
归类易错点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规定:《税则》08章税目08.13的干榴莲加工工艺应为晒干、蒸干、冻干;超出《税则》08章加工工艺范围的渗透脱水等榴莲,应归入税目20.08项下;用榴莲(《税则》08章产品)制成的细粉、粗粉则应归入品目1106.30项下。

03
进口榴莲规范申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3)》和《税则》08章的规定,榴莲规范申报要点包括:

1 制作或保存方法
按照榴莲实际的商品状态,填报不同税目下的制作或保存方法。例如:税目08.10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鲜”,税目08.11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冷冻”,税目08.13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干”

2等 级
不同国家、不同产区、不同品牌的榴莲等级分类方法不同,须根据商品具体情况完整填报。例如:A级、B级,或一级、二级等。

3种 类
榴莲商品在申报时,须具体填报商品具体品种,不允许填写无种类。例如:金枕头、干尧等,或填写种类代号D24、D158等。

4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
榴莲申报时须填写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例如:“Diamonds/钻石牌”等。

5注册厂商
榴莲在申报时须写种植商或加工企业的名称。例如:可填报“S. A. P. SIAM FOOD INTERNATIONAL CO. LTD.厂”等。

 

水果之王—法国猕猴桃进口清关及检验检疫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与粮食主权部关于法国鲜食软枣猕猴桃输华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法国鲜食软枣猕猴桃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与粮食主权部关于法国鲜食软枣猕猴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软枣猕猴桃(以下简称“软枣猕猴桃”),学名Actinidia arguta,英文名kiwi berry。

三、允许的产区

法国软枣猕猴桃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和检疫处理设施

输华软枣猕猴桃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均须在法兰西共和国农业与粮食主权部(以下称“法方”)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需包括果园、包装厂和冷处理设施的名称、注册号及地址(地区或区域)。注册名单有变动或更新时应在每年出口季节前,由法方向中方提供,获得批准注册的企业名单将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2.无花果蜡蚧Ceroplastes rusci

3.斑翅果蝇Drosophila suzukii

4.芭蕉蚧Hemiberlesia lataniae

5.葡萄花翅小卷蛾Lobesia botrana

6.海灰翅夜蛾Spodoptera littoralis

7.丁香假单胞菌丁香致病变种Pseudomonas syringae pv. Syringae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输华软枣猕猴桃果园应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包括对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开展监测和调查,采取必要的化学、农业或生物防治措施。输华果园的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和防治应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技术人员须通过法方或其授权的机构培训。

2.有害生物的综合管理措施必须由法方批准。法方应检查各注册果园的有害生物监测执行情况以及在监测到具体害虫时的IPM执行情况。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所有化学药剂的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及药剂浓度等详细信息,并应要求向中方提供。

3.针对地中海实蝇,法方须每年在输华果园建立地中海实蝇的监测体系。监测计划需得到中方认可,每7天检查一次诱捕器。

4.针对斑翅果蝇,法方须从软枣猕猴桃开花期至收获期进行果园监测,监测计划需得到中方认可。

5.针对葡萄花翅小卷蛾和海灰翅夜蛾,从开花期到收获期,须用视觉检查及诱捕器在果园内进行监测。输华果园内诱捕器的设置密度应为每1公顷1个,法方或其授权人员应每7天检查一次诱捕器,每4周更换1次诱芯,确保果园没有此有害生物发生。如监测到葡萄花翅小卷蛾和海灰翅夜蛾,须采取包括化学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如再次发现上述有害生物,来自该果园的软枣猕猴桃本季节不得对华出口。

6.针对无花果蜡蚧和芭蕉蚧,输华果园须从开花至收获期进行监测,每周监测一次,特别是观察枝干、茎、枝和叶部是否有可疑症状和成虫。如在监测期间发现无花果蜡蚧或芭蕉蚧,应采取包括化学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以确保输华软枣猕猴桃不带上述检疫性有害生物。如再次检查发现果园中发生该种有害生物,该果园本季节将不得对华出口。

7.针对丁香假单胞菌丁香致病变种,输华果园须从软枣猕猴桃发芽期至收获期进行监测,至少每7天监测一次。重点检查茎部、叶片和果实是否有病状,采集有可疑症状的病害标本,送实验室检测。法方应保证输华软枣猕猴桃上不带该病。如在软枣猕猴桃果实上发现丁香假单胞菌丁香致病变种,相关果园本季节不得对华出口。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软枣猕猴桃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法方检疫监管下进行。

2.包装前,软枣猕猴桃须经过挑选和检查,以保证不带昆虫、螨类、烂果、畸形果、枝叶等植物残体和土壤。

3.包装好的输华软枣猕猴桃应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

(三)包装要求。

1.输华软枣猕猴桃的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植物检疫和卫生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15)的要求。

2.每个包装箱上必须用英文标注水果种类、出口国、产地(地区)、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每个包装箱需用英文标出“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3.输华软枣猕猴桃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必须有记录供法方检查。

(四)检疫处理要求。

输华软枣猕猴桃须采取冷处理,在法方官员监管下进行,按照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件1)对海运和空运软枣猕猴桃进行冷处理,或按照出口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见附件2)对海运软枣猕猴桃进行冷处理。冷处理温度要求如下:

1.1 °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4天以上;或

1.7 °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6天以上;或

2.1 °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8天以上。

(五)出口前检疫。

1.贸易开展的前两年,法方应按每批2%的抽样比例对输华软枣猕猴桃实施离境前检验检疫。如两年内未发现检疫问题,此后抽样比例可降低到1%。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整批货物不得对华出口,并视情况采取暂停果园、包装厂的措施,直至法方或其授权人员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向中方提供。

(六)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经检疫合格的软枣猕猴桃,法方应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与包装厂注册号和集装箱封识号,并填写以下附加声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Kiwi berries from France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法国鲜食软枣猕猴桃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2.对于实施出口前检疫处理的软枣猕猴桃,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检疫处理方式、处理温度、持续时间及处理设施名称或编号等信息。对于实施运输途中冷处理的,应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冷处理的温度、处理时间、集装箱号码及封识号码等。

3.法方应在贸易开始前向中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输华软枣猕猴桃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软枣猕猴桃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六)项规定。

3.核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三)项规定。

4.对于出口前实施冷处理的货物,检查法方签字确认的冷处理报告以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对于运输途中实施冷处理的货物,需附有冷处理报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等。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软枣猕猴桃应从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境。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软枣猕猴桃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果园、包装厂或冷处理设施,则该批货物将禁止进境。

2.如果认定冷处理无效,该批货物将在进境口岸进行冷处理(可在本集装箱内进行),否则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同时,中方应立即向法方通报,要求暂停相关果园向中国出口软枣猕猴桃,直至视情况暂停整个项目。法方应开展深入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中方将根据对法方所采取改进措施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已采取的暂停措施。

4.如发现中方关注的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中方将相关情况通报法方,法方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5.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则该批货物将作退回或销毁处理。中方将相关情况通报法方,法方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八、符合性审查

贸易开始前,在法方的协助下,中方将派植物检疫专家对法国软枣猕猴桃产区进行实地检查或远程视频检查,确保其符合本检疫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九、回顾性审查

根据法国软枣猕猴桃疫情发生动态及有害生物截获情况,中方会持续作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与法方协商,以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关检疫措施。如有必要,中方可派专家赴法国开展回顾性审查。

车厘子进口清关你不能不知道的检疫知识

车厘子家族大名“樱桃”,小名 “车厘子” ,类似于葡萄和提子的差别。樱桃与车厘子是同一个品种。在美国樱桃刚进入中国时,为了适应中国此前已有的约定俗成的叫法,并且与国产樱桃区分开来,对外就称这些进口樱桃为“车厘子”,也就是樱桃的英文cherries的音译。属于同一科的不同品种。这次进境的车厘子来自于海岸线狭长,阳光充足的智利。

车厘子有丰富的营养价值,蕴含丰富的维生素 A 及铁质,有助促进人体免疫力的提升,同时参与血液的制造促进血液循环。

1、抗贫血

丰富的铁离子,能够促进血细胞合成,改善缺铁性贫血。好吃,但不能贪吃哦。

2、养颜驻容

所含蛋白质、糖、磷、胡萝卜素、维生素C等均比苹果、梨高,尤其含铁量高,常用车厘子榨汁涂擦面部及皱纹处,能使面部皮肤红润嫩白,去皱消斑。可谓美白又祛斑呢。

3、保护视力

体内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比葡萄、苹果等水果高4—5倍,经常食用车厘子可以有效的保护视力,尤其对电脑工作者大有好处。

进入国内市场的申报流程

01

办理“护照”

1.报关需要提供的单证:

进口车厘子申报时除提供一般贸易性单证外,还需提供如下单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输出国家/地区国家植物检疫证书;
(3)输出国家或地区的原产地证书。


2.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植物检疫证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12号《植物检疫证书准则》的要求或双边国家议定书的要求。
(2)用集装箱运输进境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集装箱号码。
(3)已与我国签订协定(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的,还应符合相关协定中有关植物检疫证书的要求。
3. 进境水果应当符合以下检验检疫要求:

(1)不得混装或夹带植物检疫证书上未列明的其他水果;

(2)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附图产品标签)

(3)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

(4)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

(5)输出国或地区与中国签订有协定或议定书的,还须符合协定或议定书的有关要求。

02

进境检验检疫

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海关依照相关工作程序和标准对进境水果实施现场检验检疫:

(1)核查货证是否相符;

(2)根据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12号《植物检疫证书准则》要求的植物检疫证书和符合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的要求,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官方检疫标志;

(3)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现场检疫发现可疑疫情的,应送实验室检疫鉴定;

(4)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测,要求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

03

车厘子进口报关放行后

其中因为有幸被特别关照的“果宝”经过现场查验和健康体检送后,迅速拿到“通行证”,最终大家一起开心的融入了幸福快乐的中国年!

这次为了迎接这批“洋”果子,合肥机场海关精心组织,制定预通关方案。实时动态监控报关单状态,24小时跟踪服务,提高单证审核核销效率,采取“提前申报+两段准入”的海关监管方式,开辟进口水果“绿色通道”高速路。优先查验,即查即放。到港后,第一时间安排专班分组连续查验,在合格的前提下,即查即放,快速验放。

2023年,祝大家都可以红红火火,像车厘子一样红火到发紫呀!

菲律宾的榴莲它来了!榴莲进口清关知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农业部有关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菲律宾鲜食榴莲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农业部关于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鲜食榴莲(以下简称“榴莲”),学名Durio zibethinus Murr.,英文名Durian。

三、允许的产地

菲律宾榴莲产区。

 

四、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

输华果园、包装厂须经菲律宾农业部(以下称“菲方”)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和菲方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在贸易开始前,菲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定期更新。

五、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可可花瘿病菌Albonectria rigidiuscula

2.新菠萝灰粉蚧Dysmicoccus neobrevipes

3.甘蔗簇粉蚧Exallomochlus hispidus

4.冬青吹绵蚧Icerya pulchra

5.南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lilacinus

6.大洋臀纹粉蚧Planococcus minor

7.杰克贝尔氏粉蚧Pseudococcus jackbeardsley

8.木菠萝软腐病菌Rhizopus artocarpi

9.木硬孔菌Rigidoporus lignosus

六、出口前管理

(一)果园管理。

1.输华榴莲果园应在菲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如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及时清理落果、烂果等;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包括定期开展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物理、化学或生物防治有害生物,以及农事操作等防控措施。

2.菲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6号(ISPM 6)的要求,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制定管理计划,全年组织实施果园监测。如在监测中发现有害生物或其相应症状,采取包括化学、物理或生物防治在内的综合管理措施,以确保输华榴莲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3.针对新菠萝灰粉蚧、甘蔗簇粉蚧、南洋臀纹粉蚧、大洋臀纹粉蚧、杰克贝尔氏粉蚧和冬青吹绵蚧等介壳虫,输华果园应从开花期至收获期,每15天进行一次有害生物监测,检查果实、茎、枝和叶上是否有介壳虫发生。除视觉检查外,还应在枝条、茎干处采用多种物理或化学方法监测有害生物,一旦发现应进行有效防治,以控制有害生物发生或维持有害生物低度流行水平。

4.针对可可梢枯蠕孢丛赤壳菌,输华果园应在生长期定期开展监测和防治,应用适当的农场耕作和栽培技术,以防止该病菌的发生。收获前还需采取防治措施,或喷洒杀菌剂进行防治。

5.针对木菠萝软腐病菌和木硬孔菌,输华果园应在榴莲生长季节早期定期监测和控制病害发生,并在采收时及时剔除病果。

6.输华果园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当接受菲方或其授权机构的培训。

7.菲方应保留果园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记录,并在需要时向中方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的化学药剂名称、有效成分、使用剂量及时间等信息。

(二)包装厂管理。

1.输华榴莲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菲方或其授权官员检疫监管下进行。

2.包装厂应整洁卫生,地面需硬化,具有原料场和成品库。

3.输华榴莲的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距离。

4.包装好的榴莲如需储藏,应当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避免受到有害生物再次感染。

5.包装厂应建立溯源体系以保证输华榴莲可追溯至注册果园,记录加工包装日期、来源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码、出口日期、数量、输往国家、集装箱号码等信息。

(三)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要求。

2.输华榴莲在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等工序,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枝叶、果柄或其他植物残体和土壤等,并采用刷洗或高压气枪吹扫等有效措施清洁果实表面,必要时可用细软干净的棉布对榴莲外表进行手工擦拭,特别是果柄等部位,以有效去除果实表面附着的虫卵、病原孢子等。

3.每个包装箱上必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出口国家、产地、果园或其注册号、包装厂或其注册号等信息。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装有出口中国榴莲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集装箱应加施封识,抵达中国进境口岸时其封识应完好无损。

(四)出口前检疫。

1.菲方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榴莲进行抽样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枝叶或土壤,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包装厂榴莲输华。菲方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检查记录,应要求提供给中方。

(五)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经检疫合格的,由菲方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注册号,并填写以下附加声明:“This consignment of durian fruits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Durians from The Philippines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在榴莲输华贸易前,菲方应向中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

七、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榴莲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榴莲是否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3.核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本要求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榴莲应从所有中方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口。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榴莲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三)不合格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果园或包装厂的,则该批榴莲不准进境。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在菲律宾新记录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虫,或发现土壤、植物残体等的,则对该批榴莲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3.如发现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则对该批榴莲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发现上述不合格情况,中方将向菲方通报,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相关果园、包装厂的榴莲进口。菲方应查明原因,督促相关果园、包装厂进行整改,直到中方确认相关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八、符合性审查

贸易开始前,在菲方的协助下,中方将派专家对菲律宾输华榴莲产区进行实地考察或远程视频检查,确保其符合本植物检疫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九、回顾性审查

根据菲律宾榴莲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及截获情况,中方将开展进一步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并与菲方协商,以调整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应检疫措施。

水果进口预检规程政策解读

2021年11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第97号公告,此公告共发布了83项行业标准。规程全文可登录“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标准—海关行业标准”查询。网站地址:http://www.tbtsps.cn/。

公告中的《进境水果预检规程》(SN/T 5407-2021)已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小编就该技术规范进行详细解读。

Q1本规程适用范围?

适用于向中国出口水果的产地和产品预检。

Q2预检是什么?

即由输入国家植物保护机构(简称“NPPO”)在原产国执行或进行监督的植物检疫出证和/或许可,本规程中特指签署双边议定书后到原产国进行的检查。

Q3规程中所指水果是?

本规程中所指水果,是一种商品类别,用于消费或加工而不用于种植的新鲜的植物部分,请注意:不用于种植。

Q4检疫依据有哪些?

1.中国有关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等。

2.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有关双边或多边检疫协定,包括检疫协议、备忘录、工作计划等(简称议定书)。

Q5进境水果预检对预检人员有何要求?

1、预检人员需从事植物检疫工作2年以上,具有农学系列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农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带队团长需从事植物检疫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国外预检经验。

2、具备进出口水果检验检疫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3、具备较强的外语理解及交流能力。

4、根据实际情况,每次预检人员不得少于2名。

Q6进境水果预检要做哪些准备?

NO.1 

收集资料

包括:我国水果的进口检疫要求,对外签署的相关议定书等;风险分析报告及相关考察报告,了解输出国水果的生产管理、有害生物发生与监控、采收、包装、储藏、运输等情况,重要有害生物的检疫鉴定技术等。

 NO.2

制定方案

根据任务安排、输出国提供的日程、具体水果种类以及中方需关注的输华水果的有害生物名单,制定工作方案。

 NO.3  

工具和材料的准备

备好田间检查和现场检疫所需的工具,如剪刀、镊子、毛笔、指形管、密封样品袋、解剖针、手持放大镜、手套、照相机以及其他相关小型设备等;备好工作日志、现场检查记录表等。

Q7如何制定进境水果预检方案?

1、与输出国召开见面会,听取输出国检疫监管总体介绍,共同确认预检工作方案及具体行程。

2、向输出国提出需配合完成的相关要求,包括提供出口果园、包装厂(包括储藏设施)、检疫处理设施等信息以及开展预检工作所需的必要设备(包括显微镜、实验室培养设备)等。

3、需要产品检查的,还应要求输出国提供出口计划,包括注册果园、品种、批次、重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Q8如何开展进境水果预检?

1产地检查

包括果园检查、包装加工厂检查、检疫处理设施(包括冷处理、热处理、熏蒸处理等)检查及实验培养。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01体系检查

核查相关资质证书、官方监管记录;查看管理手册;查看管理运行记录。预检项目及重点指标见附录A。

02现场检查

实地验证果园、包装加工厂、检疫处理设施管理是否满足议定书要求,预检项目及重点指标见附录A。

03实验培养

在检查中发现的有害生物不能当场鉴定的,需按照议定书要求,进行实验室鉴定或实验培养后鉴定。预检期间不能得到培养鉴定结果的,由出口方专家提供鉴定结果。

2产品检查

01储存检查

检查水果存放场地防疫、隔离存放、包装标识、苫盖物、铺垫物情况。

02货物抽样

输出国与我国有相关议定书的,按议定书检疫要求进行抽样。

输出国与我国议定书中无规定的,每批货物按照表1所示比例或按2%比例进行随机抽样,抽样应具有代表性。

03样品检查

包括包装检查、果实检查、实验室鉴定等项目。预检项目及重点指标见附录A。

3结果评定与处置

01产地检查

对符合议定书要求的,评定为合格;对不符合议定书要求的评定为不合格,不再进行产品检查。

02产品检查

对符合议定书要求的,检疫结果定为合格,根据需要,双方联合签发预检植物检疫证书(参见附录B);对 不符合议定书要求的检疫结果定为不合格,不予签发预检植物检疫证书。

03其他

预检过程中,若发现有重大问题的,及时向海关总署报告。

4预检总结

01结果反馈

在预检工作结束后,预检人员应及时总结,及时向海关总署相关业务司进行汇报,反馈预检结果,需要整改的,提出整改建议;无法整改的,在预检报告中详细阐明原因。

02预检报告

预检人员回国后应及时向海关总署汇报预检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提交预检报告,并随附工作日志和检查记录表。